济南发布控煤低碳发展方案 8月底前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来源: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近日,济南市发布《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8月底前推进供热体制改革,2020年力争完成新增绿色建筑1500万平方米目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1000辆。到2020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1000辆,淘汰国Ⅲ标准老旧柴油车6500辆。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15%。

  方案提出,济南将利用3—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700—4300千卡提高到5000千卡左右。并将推广新型水煤浆、煤粉锅炉,提高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动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全域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目标。

  同时,济南将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2019年8月底前,制定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明确焦化产能压减清单、重点措施和压减任务;分行业制定钢铁、轮胎、化肥等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并将制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方案。

  济南市还制定了煤炭消费压减方案。济南将于8月底前,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工程。

  济南将探索对各区县能耗产出效率试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节能奖惩和分解能耗、煤炭控制目标任务的有力依据。在企业层面选取单位综合能耗税收、单位综合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综合能耗主营业务收入、单位排污量税收、重点产品或工序综合可比能耗等指标,开展试评价。对于开展评价试点的区县,在分配节能专项资金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时给予倾斜和加分。并将制定煤炭消费压减方案,确定济南重点用煤企业名单和压煤重点工程,采取工程化管理方式推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

  2020年济南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济南将推广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电网智能化运行,提高电网供电效率,到2020年接受外电能力达到400万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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